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更新日期:2008-07-03 02:27:34 来源: 【发布招生信息】 【进入招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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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只要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可将资料全文引用
    D.应当向原作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63.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固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64.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己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己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 65.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督促程序?


    A.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
    c.劳务合同履行期限已界满,债务人拒不提供劳务
    D.债务已到期但数额尚不能确定

66.张中阳因房屋出租与王辉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辉一个月内迁出张中阳的房屋。一个月后五辉拒不腾房,张中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中阳欲与王辉和解,将房子卖给王辉,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
    A.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
    B.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D.如果王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中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67,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市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问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A.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B.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C.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D.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68.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承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69.在民事诉讼中,不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人包括哪些?
  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 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70.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A.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B.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C.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D.出庭通知书

71.对下列哪些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运行作出判决?
    A.被告在一审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B.二审法院对原告上诉请求审查后认为原告的请求明显个成立
    C.被告在上诉时提交了其刚刚找到的合同原件
    D.在一审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
             
72.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莹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向何法院起诉,由原告选择决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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