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和《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2个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时间
11月1日上午 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1日下午14:00 — 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 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 获博士学位可直接申报。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若通过网络报名及网络交费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到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3月25日—2008年4月25日。
现场交费时间:2008年3月25日—2008年4月25日(节假日不办公)
现场交费地点: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培训部(网络报名时选择“云南人才市场”领取点的考生可在此交费)
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在以上期限内的任意时间和地点登陆以上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上传,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以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考试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提示或说明进行操作),完成网络报名。
2、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云南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3、对虚报、谎报、瞞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注: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如不能进行网络交费的,可到现场进行交费。
取证资格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经济专业资格证书。
报名费用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30元,即每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