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卫生法规考试大纲

更新日期:2008-03-03 09:16:45 来源: 【发布招生信息】 【进入招考论坛】
1.执业医师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3)第三章:执业规则
  (4)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5)第五章: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章:执业
  3.母婴保健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婚前保健
  (3)第三章:孕产期保健
  (4)第四章:技术鉴定
  (5)第五章:行政管理
  (6)第六章:法律责任
  二、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预防
  (3)第三章: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4)第四章:控制
  三、血液与药品监督管理法规
  1.献血法
  (1)第8条至16条: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要求
  (2)第18条至22条:法律责任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输血申请
  (3)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4)第四章:交叉配血
  (5)第六章:发血
  (6)第七章:输血
  3.药品管理法
  (1)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2)第九章:法律责任(第90条、第91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云南招考网所提供的各类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Tags:法规 考试大纲 卫生 医师 执业 临床 第四章 第二章 法律责任 收集整理:云南招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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