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07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11月10日考试
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云人考〔2007〕14号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号)文件精神,我省2007年下半年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于2007年11月10日、11日进行,现将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因此项考试报名人数较少,由我中心直接组织,报名办法如下:
1、采用现场报名、缴费和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7年9月3日至7日。
3、现场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一二一大街298号),州县考生可委托他人代报,联系电话:5516408。
4、考生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及2张半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
二、考试时间
10日上午 10:00—11:00 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10日下午 13:10—14:3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13:10—14:00 三级口译(口译实务)
11日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11日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实务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8日至12日(报名地点领取)
三、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译考试的考生,应考时应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擦;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2、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需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擦。
附件:二、三级翻译考试时间、专业及组织考试的省(市)
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二、三级翻译考试时间、专业及组织考试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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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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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级别 |
组织考试的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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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广州、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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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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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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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大连、山东(济南、青岛)、天津、重庆、福建、广东、广州、浙江、江苏、吉林、黑龙江、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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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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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广州、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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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俄语、西班牙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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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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