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更新日期:2007-07-14 01:40:50 来源: 【发布招生培训信息】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始于2004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考试开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3科为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部分科目的,须一次性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云南招考网所提供的各类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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