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查学杂费减免情况
更新日期:2008-03-26 03:03:32 来源:生活新报 【发布招生培训信息】
从今日起,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采取汇报、实地考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为期三天的执法检查。
据介绍,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及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情况;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三个增长”,学杂费减免、教师待遇落实、规范教育收费及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个人举办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及有严重不良行为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抓好学校安全检查、校舍维修改造及学生安全教育的情况;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的情况;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的情况等。
据介绍,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及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情况;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三个增长”,学杂费减免、教师待遇落实、规范教育收费及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个人举办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及有严重不良行为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抓好学校安全检查、校舍维修改造及学生安全教育的情况;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的情况;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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