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4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06年~2007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先后组织督导评估组对石林县、楚雄市、大理市3个试点县(市)及麒麟区、陆良县等1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结束后,省督导室对评估组评估结果进行了汇总、审核,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上午8时至24日下午18时。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一、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石林县、楚雄市、大理市、麒麟区、开远市、通海县、澄江县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二、教育工作合格县(市、区)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景洪市、昭阳区、陆良县、禄丰县、姚安县、文山县、宁洱县、景东县、巍山县、隆阳区、潞西市、古城区、凤庆县
对上述公示的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表彰;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监察厅派驻教育厅监察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反映。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监察室电话:0871-5141284、5141213,联系人:罗承祥
督导室电话:0871-5141479,5142703,联系人:李舜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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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云南省教育厅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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