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昆明总医院(原四十三医院)招聘公勤人员及聘用制人员简章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是一所坐落在昆明市大观河畔的现代综合大型军队医院。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公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公勤人员及聘用制收费计价员。管理规定所称公勤人员,是指按照编制员额、岗位和规定程序聘用到军队,从事公勤岗位工作的非现役人员;聘用制人员是指不占编制的普通聘请任用人员。
一、公勤人员招聘岗位、指标、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指标、对象
1、招聘岗位为:汽车驾驶员和收费计价员。
2、招聘指标为:公勤人员汽车驾驶员3名。
聘用制收费计价员1名(女性)。
3、招聘来源:一是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优先考虑);二是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愿为军队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
3、身心健康;
4、符合聘用岗位的资格、学历条件:
资格条件: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A1驾驶证书,5年以上驾龄,单独行驶8万公里以上。收费计价员须持有会计资格证,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
学历条件:驾驶员应具有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收费计价员应具有全日制财务专业大专以上文凭。
5、年龄条件:驾驶员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收费计价员在26岁以下。
6、退出现役的城镇籍义务兵和士官,应持有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农村籍退役义务兵和士官,应持有乡镇“退伍证明信”。
7、本市户口优先。
二、公勤人员待遇
(一)政治待遇。在合同期内与军队正式职工享有同等政治待遇。
(二)福利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地方劳动力市场同行业人员确定,保险按军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限、试用期、续聘
1、驾驶员首次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收费计价员首次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首次聘用为公勤人员驾驶员和聘用制收费计价员的,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
3、对聘用合同期满的人员,根据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四、考试考核办法
采取专业理论考试、技能实际操作考核和面试三种,择优聘用。试用期末通过者,不予签订合同。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自备资料。报名时请持小1寸照片1张,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并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及《昆明总医院非现役公勤人员聘用登记表》一份、个人自荐材料一份(内含能够证明自己身份、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家庭情况、工作经历、就业状况、人事关系、档案及户口、居住地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交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2008年6月24日至30日。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
解 放 军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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