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级政府机关公务员面试考生须知
更新日期:2007-10-11 12:44:49 来源: 【发布招生培训信息】
2007年省级政府机关公务员面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首先对你能顺利通过笔试表示祝贺。为了使你能顺利参加此次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7—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二、地点: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校本部科学馆。
三、面试方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文件筐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及其他可行的测评手段进行面试。
四、面试程序
1、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考官也同时随机抽取面试考场序号。等候面试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佩戴代码号由引导员按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2、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先到候考室门口工作人员处领取本人手机等相关物品),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公告栏上公布)后,必须离开考点。
五、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当日上午或下午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在所在候考室门口领取),不得再进候考室。在面试考场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考官对面试成绩酌情扣分。
4、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7、考生不准在面试室内吸烟。
8、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9、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或储备资格;遇有作弊情形者,取消其三年内云南省公务员考录资格,情节严重(如替考)者,通报人事部取消三年内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录资格,并建议其用人单位予以开除处分。
六、其他
1、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在考点面试成绩公告栏上公布,人事厅将在三天后在云南人事人才网(http://www.ynrs.gov.cn/)公示,公示期10天。
2、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具体体检及考核时间与用人单位联系。
云南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应 试 人 员 纪 律 要 求
1、应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应试者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通讯工具关闭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报姓名、简历、籍贯、父母姓名等,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考官将酌情扣分。
5、面试时应试者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6、面试结束后,应试者不得返回候考室,直接到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

各位考生:
首先对你能顺利通过笔试表示祝贺。为了使你能顺利参加此次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7—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二、地点: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校本部科学馆。
三、面试方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文件筐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及其他可行的测评手段进行面试。
四、面试程序
1、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考官也同时随机抽取面试考场序号。等候面试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佩戴代码号由引导员按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2、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先到候考室门口工作人员处领取本人手机等相关物品),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公告栏上公布)后,必须离开考点。
五、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当日上午或下午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在所在候考室门口领取),不得再进候考室。在面试考场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考官对面试成绩酌情扣分。
4、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7、考生不准在面试室内吸烟。
8、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9、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或储备资格;遇有作弊情形者,取消其三年内云南省公务员考录资格,情节严重(如替考)者,通报人事部取消三年内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录资格,并建议其用人单位予以开除处分。
六、其他
1、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在考点面试成绩公告栏上公布,人事厅将在三天后在云南人事人才网(http://www.ynrs.gov.cn/)公示,公示期10天。
2、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具体体检及考核时间与用人单位联系。
云南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应 试 人 员 纪 律 要 求
1、应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应试者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通讯工具关闭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报姓名、简历、籍贯、父母姓名等,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考官将酌情扣分。
5、面试时应试者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6、面试结束后,应试者不得返回候考室,直接到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云南招考网所提供的各类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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