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试行办法
五、考试、评卷
考试招生实行单独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参考、统一计算机网上评卷。命题由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组织;制卷、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考务工作由州、市、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具体工作要求,按《云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一)文化考试三科,即:语文政治综合、外语、数学;
(二)专业考试一科;
(三)语文政治综合150分(语文占100分,政治占50分)、外语、数学、专业课满分均为150分,总分600分;
各科考试日程(北京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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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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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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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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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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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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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政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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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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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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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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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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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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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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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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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烹饪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实作考试。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考试成绩经核对无误后,由省、州、市、县(市、区)招考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查分办法按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六、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省招考办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等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七、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招收“三校生”的高等学校,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计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在《云南招生》上公布。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八、录取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文来源云南招考网
高等学校录取期间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高等学校和省招考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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