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南
2008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
工
作
指
南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
前 言
尊敬的各位老师:
热烈欢迎您前来我省参加招生录取工作,我办衷心感谢贵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方便大家进行录取工作,我办特编写了这本《录取工作指南》,对录取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招生政策、工作规定等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在二楼报告厅安放了网上录取院校端。
我办全体工作人员将热情为各位老师服务,也殷切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谢谢!
院校参加录取工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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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工作组别 |
工作地点 |
联系人 |
房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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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到、制作录取工作证 |
秘书组 |
总服务台 |
习洁平、刘鹏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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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购餐券及餐饮安排 |
行政组 |
总服务台旁 |
黄克宁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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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核对招生计划 |
计划组 |
二楼接待室 |
李洪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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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上录取工作院校端 |
计算机组 |
二楼报告厅 |
张建军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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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录取未完成计划、特殊问题、协调联络工作 |
联络组 |
二楼一会议室 |
蒋兆斌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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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录取资格审查 |
录取资格审查组 |
303室 |
王德义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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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录取名册审核 |
录检组 |
二楼三会议室 |
张宝西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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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体检问题 |
体检组 |
二楼接待室 |
李林芝 |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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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监督检查招生录取政策,查处违纪事件 |
纪检组 |
301室 |
罗承祥、陈文 |
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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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寄新生录取名册及新生录取通知书 |
秘书组 |
总服务台旁 |
罗永泉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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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结账 |
行政组 |
总服务台 |
张天福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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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生录取审批表盖章 |
秘书组 |
总服务台 |
罗永泉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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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录取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
保卫组 |
总服务台 |
习洁平、王旭军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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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车辆安排 |
行政组 |
112室 |
吴湖、王敬东 |
213、617 |
备注:各位老师如有问题请与以上相关人员联系。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我省招生录取工作下设十四个组:
(一)领导组:负责全面管理全省招生录取工作。
(二)秘书组:负责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办理院校报到、制作工作证、新生录取名册盖章、邮寄。
(三)计划组:负责核对招生计划及执行情况。
(四)接待、联络组:接待来访人员、考生,联络招生院校。
(五)投档组:负责各普通高校电子档案投档。
(六)计算机组:负责表格打印及计算机系统、数据的维护管理,保证网络和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七)体检组: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负责向院校和考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八)录检组:负责对招生院校预录考生和预退考生情况进行审核。
(九)行政组:负责录取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保卫组:负责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和值班,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及遵守纪律情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十二)录取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
(十三)中专组:负责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
(十四)留守组:负责处理招考办日常工作。
二、工作流程
我省今年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凡到现场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一律凭单位介绍信按规定人数到总服务台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录取工作指南》及有关资料。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省招考办投档。省招考办按各批次规定的投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院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二)院校阅档。对于电子档案已达到计划比例的招生院校,按照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进行阅档,并按时上载,由录检组审核。
(三)办理录取手续。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经录检组审核后,由计算机组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其中三本、一专、二专院校还需打印“已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录取名册校对无误后,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字,由录检组长审核签字并报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填写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经复核无误后,装入信封并交秘书组。录取通知书中,学校必须提供邮寄考生档案的详细地址,并附有联系电话。
(五)办理离场手续。招生院校完成上述全部工作后,到秘书组、行政组办理离场手续,按预定的时间领取返程车、船、机票,结清食宿及其他费用,愉快返程。
三、录取期间工作时间表
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云南省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定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7∶50
晚上:20∶00—22∶30
全体工作人员(含各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在录取尚未结束之前,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录取场所。
四、录取工作各组办公地点
秘书组:一楼大厅
计划组:二楼接待室
行政组:112房间
联络组:二楼一会议室(与录取院校联络)
接待组:省电大综合楼一楼大厅(接待考生及家长)
计算机阅档、技术咨询:二楼报告厅
体检组:二楼接待室
普通高校录检组:二楼三会议室
纪律检查组:三楼301房间
收寄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一楼大厅,113房间
财务、售饭菜票,订车、船、机票:一楼大厅,108房间
保卫组:一楼110房间
五、录取工作守则
一、录取场所建立门卫制度,所有录取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进入录取工作场所。
二、录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擅自与外界接触联系。
三、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四、各招生院校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不许托人情或点名录取。
五、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阅档。按要求制订和完善严格的密钥管理办法,确保录取登录身份安全;录取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并加强对数据的阶段性校验;严格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严禁信息泄漏和篡改,阶段性保密信息,未经信息属权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公开。
六、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者,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严禁高等学校避开省级招办违规录取考生。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院校将予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录取新生注意事项
(一)院校录取新生确定后,由省招考办打印出《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录取学校负责人在该名册上签字后,送交有关工作组审查、核对、验收和盖章(详见《录取工作程序表》)。
(二)省外录取学校将通知书清理好后在秘书组办理手续。填写入学通知书时注意:
1.信封上必须写全考生的准考证号。
2.新生录取通知书(其中三本、一专、二专院校同时要装入已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由邮政部门用特快专递直接投送考生本人或家长。
3.入学通知书一律不得私自带出交新生本人或家长,必须统一交秘书组,由省招考办发出。
(三)各录取院校《录取新生名册》必须审批、盖章。
(四)录取工作结束后,凭原住房通知单到秘书组结算住宿费,凭结算清单到行政组交住宿费。离开录取场所前到秘书组开出门条。
七、录取工作程序表
招生院校: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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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顺序 |
办理地点 |
程序内容 |
各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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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算机组 (二楼二会议室) |
打印新生名册(信息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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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秘书组 (一楼大厅) |
收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二份(招生数______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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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秘书组 (一楼大厅) |
交新生入学通知书______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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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组 (112房间) |
1、先到秘书组开住宿结算通知交住宿费_____天_____元 2、交邮寄通知书费_____元 3、表格费______元 4、其它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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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秘书组 (一楼大厅) |
1、录取新生名册盖省招委章 2、交回新生名册,开出门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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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请按顺序办理手续,谢谢您的支持!
八、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有关规定
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教育部招生信息“六公开”制度
(一)招生政策公开
(二)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
(三)招生计划公开
(四)录取信息公开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六)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九、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省教育厅大楼
区号:0871 邮编:650223
(二)秘书科:5154141、5153777、5177106(传真)
财务科:5153824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科:5154794
艺术体育招生科:5153131
中专学校招生科:5154792
研究生招生科:5154696
成人招生科:5154820
(三)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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